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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因为时尚

admin

    一直在7260和6170之间徘徊来着,前一阵子去上海,在新天地星巴克看到坐在一起的一个女孩子手里拿着7260在发消息,放在一个皮夹里,很是趣致。心里想原来也不是那么难看,回去换一个好了。

    回到家里,去手机专卖店,小姐拿出她自己用的7260真机给我看,拿到自己的手里还是原来的感觉,怎么也喜欢不起来,售货小姐自己却喜欢的不得了。虽然很中意收音机功能,但我还是放弃了,已经看了这么久,还是喜欢不起来的话,那还是算了。

    一转眼看到旁边的6170,方方正正简简单单的样子还真是很得我心,价钱也很公道。稍微对中间的导航那部分有点不喜欢,可不影响大局。售货小姐把7270一起拿出来放在一起给我比较,一个有收音机,一个没有;一个内存大一点,一个小一点;外型比较起来还是7270更得我心,可是就一个贵字啊。想起宝典里对6170最大的微词白屏,心里很是犹豫。最终一咬牙,还是选了7270。

    在我的感觉里,除了口红吸引过我的眼光外,其余的7270和7610我都不是很喜欢那个样子。也许是因为看惯了平凡的造型,对太时尚的东西缺少感觉吧。就比如时装流行一样,喜欢阿曼尼,可是对DIOR无论如何也没有感觉。7270感觉有点象阿曼尼,很大方得体,高贵,但绝不外露。家里那个性格沉稳的象块石头的某人看到我拿回7270,冲口而出的话是,这么大个?我心里窃喜,要的就是这个效果。就象某一日从美国回来的朋友带了一件阿曼尼的白衬衫给我,别人看了,也就以为是地摊上几十块一件的而已,可是穿在身上,那份合体,舒适,自己心里是明白的。7270就给了我这件衬衫的感觉。

    曾经很喜欢过7200,那是在警察故事刚出来的时候,吴彦祖拿着它的时候心里面很是心动来着,现在想起来之所以对7610什么感觉都没有,就是因为已经很老的成龙大哥拿的是那个,说句挨砖的话,一个字,丑。可惜7200过早的夭折了,尽管毁评如潮,可在我的心里,那个我至今依旧惊为天人的帅哥拿着它坏坏的笑的时候,真是心折啊。

    说说7270的感觉吧,这个机子最大的使用上的不便就是功能键和导航键,尤其是导航向上的时候,我没有留长指甲,按起来不太顺手。数字键盘是没的说,大大的,发起消息来很爽。最喜欢电台功能,音质清晰的很。录音功能也很不错,我把浪漫满屋里宋妹妹唱的三只小熊录了进去做铃声,很是好玩儿。要说NOKIA太扣门,一根数据线要几个钱,居然不给配的,真是过份。这款机的信号没有以往诺机的信号强,说是因为折叠机的缘故,不知道是不是真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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