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一大柜子的衣服,每每还是提不起兴趣穿上人五人六的西服,跟领带有仇似的。怎么穿上牛仔裤和sneakers就那么舒服呢?feel just right,好像天生就是穿这种衣服的料。polo衫已经是保守的极限了,有领子但是舒服好看,上班也可以穿。耳环一大堆,只有下班带。纹身是梦想,多少次拦着自己别。天啊,我这都想什么呢?!
痛定思痛,为了维护自身形象,遵守公司policy,努力正当模范员工,给自己下了几条戒律:
一, 上班绝对不穿没有领子的衣服。
二, 有会议培训等需要做秀的机会,努力采用比较保守的搭配。
三, 无袖衫,迷彩工装裤都是周末才会出现的玩意。
四, 头发不要那么翘,虽然有助于提高身高。
五, 如果有机会穿sneakers,一定选择颜色最不出跳的几双。
最后,换一个成熟的手机。(哈哈?又给自己找理由花钱?)
看了又看,决定既然要扮成熟,一定要买有手写功能地。发个短信也要两只手,还是握笔状,岂不很沉稳?最讨厌自己总是一边走一边发短信,有时候还是“双手互搏”的范,整个一个game boy。这一切终于要结束了,嘿嘿,以后和姑娘来往个短信,也是要拿笔写来的,记住,表情一定要严肃,不可以显示出努力措词调笑,或者等两条才回一条的沾沾自喜来才好。突然让我想起了joey “smell the fart”的经典表情了,呵呵。
主义拿定,开始选机。向往已久的索爱p910水货已经降到4600,动心啊。但是想到流氓熊老婆不久就可以从资本主义国家把这部机骗回来,实在是吓不了狠心自己掏腰包买啊。。。流氓熊听到又要骂我鸡贼了。最后注意也很快定了,就moto e680i了!
我花钱从来都是很迅速的,虽然钱不多。
选这部机原因有如下:
一, pda功能强大,可以office,internet,email,就算用不到也是一种选机理由,听听,我可是要business style来的,这些功能没了怎么行涅。
二, 也是最核心的原因,他是手写的!连键盘都没有!这就是我的初衷啊,况且还有对我倒插笔的超强识别功能。
三, 影音之王。目前手机里听音乐,看电影的功能最强的。还有很多java编辑功能,号称可以应用很多第三方软件的东东,我也不懂,但是好游戏我不排斥。
四, 外形过的去,仍旧采用我挚爱的苹果风格,钢琴漆也结实。猛一看象给自己的索爱t628找了个爸爸,配色比例一看就是一家子的,除了个儿大。
五, 第五条理由怎么说就有点凑数了,就算我喜新厌旧好啦。。。
说换咱就换,转身就在网上把钱花了。这还真没错,花钱就是能让人脑分泌内腓肽,要不我每次花钱都那么爽呢。一个小时机器就给送来了,这也是我喜欢买水货的原因之一。按照网上的说法逐一辨别了真伪,确定了不是翻新机,也不是680升级版,一块石头落地,这些风险就是买水货的代价啊。卖机器的说我每次都挑的很细,特地给我找了一点瑕疵也没有的,在出门前已经细细检验过了。我和他已经交易多次,诚信我还是相信的,立即交钱。
带着新机器和瘪钱包,开始了对小e的百般customization。这是我最喜欢的part,好像再说,从今天起,你就是我的了,你的外表(主题,墙纸),声音(铃声短信按键音),生活习惯(菜单排列,快捷方式),都得顺从于我,我相信我赋予你的这些性格,都是最优最优的。随后还装上了影音软件,电脑同步软件,还通过索爱的备份软件》备份了旧手机电话簿》和outlook地址簿同步》outlook和moto的软件同步》最后终于曲折的将200多口子人的信息装进了新手机,哎呀,我这customization也是很有技术含量来的。
一切都搞定,新手机新生活,从今我的态度要改变了,发一条短信都是要把手写笔拿出来地,能不慎重措词嘛?不再有那么多的垃圾短信了。就在我踌躇满志的时候,手机响了,一个从前遗憾错过的mm发来短信,当年的感觉扑面而来啊。瞬间我掏出了手写笔,在屏幕上一通乱画。。。
诶,有几个字怎么写来着?尴尬。。。由于多年不写字了太过依赖电脑,突然要我拿笔写还真不是件容易事。幸好可以转换拼音,还好,勉强回了。
表情功能没有?我考有没有搞错啊,号称是“享乐pda”,这个怎么还要我自己画笑脸呢?又回到moto不人性化的老路上了。
开始怀念我的小索爱了。。。以后别人看到我的短信,都是满篇错字,没有绘声绘色的表情了吗?这怎么可以呢。。。
正好趁这个机会和mm一通聊,苦练手写神技,不适应之余开始转换思路,不要想拼音,想这个字怎么写才好。
第二天上街,才发现他又缺少一个实用得功能,没有来电静音。这是我常使用的小trick,唉 真是不方便啊,以后没可能装着接电话了,嘿嘿。走路的时候接到短信,完全需要先停步,静止,屏息,保持上身稳定才可回复短信,你说什么?一边走一边发短信?再也别想了。
晚上兴致盎然的和大个儿聊天,他从前就是用moto的手写机。和他聊了我换机了,终于理解他为什么一发短信就走不动道,瞪住双眼看屏幕,每每和他出去我都要嘲笑他这种习惯,还以为是他温和的性格所致。现在才明白了,我也不是个急脾气,但是想把手写练好,还真的憋住一口气,和书法的道理是一样一样的。
他换了nokia的黑红机,开始告诉我那个手写屏,用久了是会花的,越来越看不清自己写的是什么。我问那不是越来需要越用力嘛?摩擦这么多,一定不那么敏感了。他说到这个时候只能凭感觉走顺道,既然用久了感情已经深了,配合度会很高的,不用每下都那么拳拳到肉,比划个意思就行了。唉,终于也会有这一天啊,就算我会骗自己说:每一刻都是崭新的。
除了这些不是毛病的毛病,我还是很喜欢她的,谁让自己要成长呢?有成本的。两天下来,握笔的姿势大有提高,老师也可以给我发小红花了。字也写的又快又好。她运转的很平顺,各项功能都过关,即是摄像机,又是数码相机,同时,你在出差的时候可需要一部移动硬盘?哈哈,爱普泰克DV8600。。。^_^
谁让我犹豫再三还是爱上,虽然我知道她也有变花脸的那一天,就让我现在好好的爱!I am sure, she’s my type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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